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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调动办理
时间:2009年4月29日 作者:
一、办事项目名称
  职工调动办理

  二、办理条件
  凡要求从外地(包括本市三县一市)调入本市企业的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夫妻两地分居三年以上,要求照顾夫妻关系的。
  (二)父母身边无一成年子女照顾的,若是几个子女在外地,一般应调未婚子女。
  (三)军队干部的随军配偶。
  (四)军队转业干部的随迁配偶及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
  (五)经批准调入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的随迁配偶及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
  (六)本市急需而无法调剂的技术、管理人才和短缺特殊工种。如是已婚的其随迁人口(含配偶)不超过二人。

  三、办理机构及部门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市场处        联系电话:8129016

  四、服务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依据的具体名称
  《贵阳市企业招用职工管理规定》

  五、申办材料及有关要求(对应办理条件中的几类人)
  (一)送审材料为:结婚证书,在筑一方户口。
  (二)送审材料为:本人档案,在筑父母的户口,未婚证明。
  (三)送审材料为:随军审批表,结婚证书,随军证明。
  (四)送审材料为:军转办的安置手续,结婚证书。
  (五)送审材料为:人才引进办同意调入干部的证明函件,结婚证书。
  (六)送审材料为:本人档案,接收单位的考核材料,结婚证书。
  符合条件的调动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填报工人商调表一式五份。商调表需由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调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需同级编委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办事程序
  办理调动人员携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市场处办理。

  七、办结时限
  对符合条件的调动人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市场处在2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申办表格
  《工人商调登记表》

  十、是否需要年检或年审
  否

  十一、备注
  云岩、南明、小河、花溪、乌当、白云六个区内企业间职工相互调动,由企业双方协商,办理调动手续,报主管部门备案。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1、试用期和培训期间;
  2、经培训后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的;
  3、违纪正在被审查处理期间的。

来源:贵阳市劳动保障信息(咨询)中心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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